美国没有兑现所谓对台“无偿军援”,台媒:台湾沦为筹码概率升高******
【环球时报综合报道】美国两党国会议员21日公布对2023财政年度拨款法案的协商结果,并未像民进党当局期待的那样把对台最多20亿美元的军援列入2023年度拨款,而是改以军事贷款的方式,且台湾必须在12年内偿还贷款。也就是说,美国所谓“无偿军援”并没有兑现。
据台湾《旺报》22日报道,美国参众两院日前分别通过2023财政年度国防授权法案,授权美国国务院2023-2027年间通过所谓“外国军事融资”计划,每年提供台湾最多20亿美元无偿军援。21日,美国两党国会议员公布协商结果。美国《防务新闻》称,2023财政年度拨款法案规定对台军事援助必须以贷款形式提供,且台湾将被要求在12年内偿还贷款。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共和党籍副主席里奇称,拜登政府没有把为台湾安全援助计划提供资金当作优先事项,“是台湾的挫败”。
《防务新闻》还提到,在每年接受“外国军事融资”的超过25个国家和地区中,主要接受者是以色列(33亿美元)、埃及(13亿美元)和约旦(4.25亿美元),而台湾每年生产总值(GDP)明显都高于这3个地区。2023财政年度国防授权法案也规定,台湾必须每年增加防务预算,才能保持获得美国“外国军事融资”的资格。
几周前美国通过的国防授权法案中提到无偿军援后,民进党当局一阵大张旗鼓的宣传,如今只能“强颜欢笑”。台“外交部”回应称,这在历年美国预算程序中并不罕见,最主要原因在于授权法与拨款法的立法是在不同委员会同时进行,制定拨款法的原始依据是拜登政府早在今年初就向国会提出的2023会计年度预算需求。国民党“立委”江启臣认为,美国看到台海局势的紧张,也看到台湾在民进党主政下战力的不足。
岛内舆论称,连日来一些台媒大幅报道无偿军援,台当局更是声称“挺台的质与量达到历史新高”,结果实在打脸。台湾《联合报》22日特别提道,今年4月窜访台湾的美议员格雷厄姆强力促销波音787客机,还曾参与“台湾政策法”共同提案,却没有在争取无偿军援一事上协助台湾。他还说:“我们有各种需求。全球都在闹饥荒,食物短缺。我想帮台湾,但也许较好的方式是贷款。”
台湾《旺报》社评称,美国的援助有先决条件,未来实际执行充满不确定性。最重要的是,台海安全不会因美国国防授权法案而有根本改变。台湾中时电子报的社论称,民进党坚持“抗中保台”“亲美反中”的意识形态,台湾沦为筹码的概率随之升高,再加上民进党执政两岸关系持续恶化、美国对台湾防务信心流失、决策系统僵硬及台湾内部分化对立扩大,即使美国国会通过了空前挺台的法案,也难以扭转台湾安全加速腐蚀的事实。(张若)
(环球时报)
@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“坑”******
@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“坑”
岁末年初,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,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。“保障就业”“高薪就业”的承诺可信吗?“工资没发,先交了一堆‘工杂费’”这事儿靠谱吗?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?近日,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,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,小心入坑。
岗前培训变成“培训贷”
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、某信息公司,虚构招聘员工事实,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,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,并虚假承诺高薪,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,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,收取培训费用。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,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,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,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。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,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。
实践中,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、采用“招转培”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,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,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、培训费、违约金等费用。法官提醒,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,慎重对待各类“培训贷”。在发现被骗后,应第一时间报警,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未上岗先交钱
2019年5月至7月间,邱某伙同刘某、张某等人,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,通过招聘网站以“某某集团”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,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、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,通过设置考试、考核等环节“刷人”,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、服装费、门禁卡费、违约金、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。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以虚假招工的方式,多次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已构成诈骗罪,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,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,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,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。第八十四条规定,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,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,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;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实践中,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,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法官提示,劳动者需擦亮双眼,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“不”,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。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、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,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。
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
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,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。2020年3月11日,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、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。杨某申请劳动仲裁,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.95元、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.47元等。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,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。
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。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,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,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,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,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。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,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,系单方证据,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,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。经法院释明,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,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。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,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,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,法院不予支持。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。
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,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。拍卖公告、招标公告、招股说明书、债券募集办法、基金募集说明书、商业广告和宣传、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。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。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,可以构成要约。
法官介绍,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,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,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。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,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、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,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,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,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,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。
周倩